一、微专业简介
嵌入式系统开发是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、以应用为中心,根据应用需求对软硬件进行裁剪,满足应用系统的功能、可靠性、成本、体积要求的专用计算机系统,用于实现对其他设备的控制、监视或管理等功能。它一般指非PC系统,它包括硬件和软件两部分。硬件包括处理器/微处理器、存储器及外设器件和I/O端口、图形控制器等。软件部分包括操作系统软件(OS)(要求实时和多任务操作)和应用程序编程。
二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嵌入式系统应用的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,并能进行相应的嵌入式系统开发的能力;具有单片机、嵌入式微处理器、嵌入式集成系统等硬件知识,并能进行一定的硬件开发的能力;具有嵌入式底层软件、嵌入式操作系统、嵌入式应用开发等软件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;能在嵌入式系统应用领域从事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的宽口径、高素质、复合型应用性专业人才。通过本微专业的学习,学生将掌握从事嵌入式系统软硬件开发所需的数学、物理等自然科学知识,以及电子电气、计算机与通信等技术基础知识。能够掌握包括电子技术基础、计算机体系结构分析、嵌入式操作系统(Linux、FreeRTOS和RT-Thread)等专业技术理论基础知识知。同时掌握嵌入式系统分析和设计的一般方法,具有较熟练地解决工程现场一般控制系统问题的能力,具有独立从事工程实际中控制系统的运行、管理与维护的基本能力。具备对嵌入式系统或产品中技术进行分析、改进、优化和独立设计的能力。
三、主要课程
本微专业开设5门核心课程,总学分10个学分,每门课程2学分。

表1微专业课程设置
四、招生对象
面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软件工程、物联网工程、智能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可修读。先修课程要求有C语言、Python、机器学习等,无学业成绩要求,在专业课程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。每名学生同期限修读一个微专业。
五、招生人数
计划招生30人。
六、学制、学分与证书
学制:1年
学分:10学分
证书发放: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前按要求获得微专业培养方案全部学分的,经学院审定后,可发放统一制作的结业证书。微专业证书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备案信息,也不授予学士学位。微专业学生所选课程不能免修、替代。
七、教学安排
微专业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,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,一般利用晚上、周末集中授课,课程考核均须采取线下形式。
八、报名办法及选拔方式
报名办法:有意向报名扫描二维码。

报名时间:2026年6月25日-2026年6月30日
收费标准:修读微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选拔方式:微专业开设学院根据报名表审核材料,要求主修专业无不及格科目,主要参考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,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,发放录取通知。
九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老师
办公地址: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(人工智能学院)办公室I324-1(物联网系办公室)
附件1
嵌入式系统开发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
一、微专业简介
嵌入式系统开发是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、以应用为中心,根据应用需求对软硬件进行裁剪,满足应用系统的功能、可靠性、成本、体积要求的专用计算机系统,用于实现对其他设备的控制、监视或管理等功能。它一般指非PC系统,它包括硬件和软件两部分。硬件包括处理器/微处理器、存储器及外设器件和I/O端口、图形控制器等。软件部分包括操作系统软件(OS)(要求实时和多任务操作)和应用程序编程。
二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嵌入式系统应用的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,并能进行相应的嵌入式系统开发的能力;具有单片机、嵌入式微处理器、嵌入式集成系统等硬件知识,并能进行一定的硬件开发的能力;具有嵌入式底层软件、嵌入式操作系统、嵌入式应用开发等软件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;能在嵌入式系统应用领域从事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的宽口径、高素质、复合型应用性专业人才。专业目标及能力要求具体如下:
目标1:掌握从事嵌入式系统软硬件开发所需的数学、物理等自然科学知识,以及电子电气、计算机与通信等技术基础知识。
目标2:掌握宽厚坚实的专业技术理论基础知识,主要包括电子技术基础、计算机体系结构分析、嵌入式操作系统(Linux、FreeRTOS和RT-Thread)等知识。
目标3:掌握嵌入式系统分析和设计的一般方法,具有较熟练地解决工程现场一般控制系统问题的能力,具有独立从事工程实际中控制系统的运行、管理与维护的基本能力。
目标4:掌握对嵌入式系统或产品中技术进行分析、改进、优化和独立设计的能力。
三、修读条件
微专业面向全校学习满一年的普通本科生,具体修读条件如下:
1:信息类相关专业,具有从事嵌入式系统开发相关专业工作的理想和抱负。
2: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。
3:主修专业成绩良好,学有余力。
4:综合素质高,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、学习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。
四、主要依托专业
物联网工程
五、修业年限
2个学期
六、结业条件及方式
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结业:
1:完成每门课程的综合考试并达到合格要求;
2:修读总学分应达到10学分;
3:学生应在主修专业毕业前按要求获得微专业培养方案全部学分,经学院审定后,可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结业证书。
七、课程设置与安排
课程设置及指导性修读计划表
八、课程简介
